近日,司法部印发《关于表彰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分别对270个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及424名先进个人、723个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及964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盘州市真知律师事务所贺桂洪律师荣获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执业17年来,贺桂洪始终坚定“尊重法律、崇尚法治、捍卫法治”的理想信念,竭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以对法律负责、对社会负责、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严格要求自己,恪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法律援助工作中,他坚持援助案件与委托案件办案质量一个样。在办案时特别注重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多次为群体性事件、重大矛盾纠纷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成功处理原盘县乐民镇威箐村李某等12户村民代表与某煤矿因采矿造成村民房屋、土地等财产重大损害矛盾纠纷。在为村民代表提供法律援助的过程中,他集中全所力量配合有关部门,通过耐心细致的普法工作,使得村民停止堵矿和上访,村民最终选择按照他的建议以诉讼方式解决诉求,妥善解决了这起长达三年的工农矛盾纠纷。为维护我市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此外,贺桂洪作为真知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为更好地办理涉黑涉恶法律援助案件,明确了真知律师事务所办理涉黑恶案件“八不准”。为保证案件质量,明确涉黑涉恶案件均由党员律师或合伙人主办,要求每件案件必须通过集体研究和讨论。主动请缨承办了四起涉黑涉恶案件的一、二审法律援助,并多次参与扫黑除恶信访接访工作。(六盘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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